ホーム > くらし・安全・環境 > 身近な生活 > 外国籍県民・多言語情報 > 因為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而受到影響的神奈川縣民們(中国語・繁体字)
更新日:2022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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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也提供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(COVID-19)相关资讯
制定了各種的紓困制度敬請靈活運用。
對應停止營業、留職停薪、減薪等原因,而導致生活不安定與生活費不足,以及納稅或保險費的繳付等有困難的縣民,因此而實施的紓困措施。
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神奈川縣對策本部(從2022年5月30日起)
所有家庭成員在2021年或2022年為「免繳住民均等率稅」,以及2022年1月之後的收入減少,與「免繳住民均等率稅」的收入相當程度的的家庭,也有可能受領補助給付金
*受理申請至2022年9月底爲止
(根據市町村的不同,所定截止日期可能有所不同)
*紅色部分自2022年6月1日起適用
各市町村
在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影響而停業的人之中,有無法領取休假津貼的人,將可獲得停業支援金・給付金的支付(停止營業前薪資的80%(1天最高支付金額約11,000日元))
*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分的申請,將受理至2022年6月30日截止。
針對因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而停止營業的支援金·給付金的專線電話中心(0120-221-276)
如果確認因工作而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的人,將可申請勞工意外保險給付額(平均工資的80%補償)
各勞工基準監督署
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,或是因類似感染症狀,導致留職停薪或減薪的情況,也有可能受領傷病津貼。
各市町村
因停業使得收入減少,無法付房租有可能失去住處的人,支付與房租相等金額(有限額)的給付。
*對於在2022年8月底爲止的期間,已受完給付的人,有可能再給付3個月分
為小學臨時停課等原因的休假,身為監護人的勞工可申請帶薪(薪水全額給付)的休假(不包括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帶薪年假)而公司單位可申請助成金。
「公司單位可使用這項助成金」等,即可受理公司勞工的咨詢。
神奈川勞動局・特別咨詢窗口 045-211-7380
定于2022年12月底以前為償還期間的貸款,可延期至2022年12月底。
定于2022年12月底以前為償還期間的貸款,可延期至2022年12月底。
*應急小額資金或是綜合配套資金貸款支付後,也可申請綜合配套資金再貸款。
已完成緊急小額資金和綜合支援資金的首期貸款的家庭等,也有可能領取支援金。
*受理申請至2022年8月底爲止
對于無法繳納縣民稅的人,有延遲繳納稅款的制度。
各縣稅辦事處
因失業等原因,暫時難以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時,可以根據一定的條件申請免除國民年金保險費或緩繳。
各市町村
上下水道費用的繳付有困難時,可申請水費的延緩繳付。
所居住地的自來水道局
電話號碼 0570-056774